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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拟出新规,外籍人才可在自贸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日期:2017-03-3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中国公安部推出七项出入境管理新政,外籍高端人才、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及外籍学生将受惠。


为吸引集聚外籍人才,公安部在自贸区出入境管理方面再推新举措。

公安部网站日前发布公告称,将在有关自贸区等区域推出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方便外籍高端人才等四类外籍人员。有关区域包括:天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贸区,京津冀和安徽省、广东省、四川省及沈阳市、武汉市、西安市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

  据财新记者了解,此次推广的出入境政策措施瞄准中国需要的四类外籍人员(即外籍高端人才、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及外籍学生)的群体特征和政策需求。公安部称,此举“能够有效解决制约束缚有关地区吸引聚集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颈和制度障碍”。

  ——针对国际高端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推荐单位由省部级下放到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措施有: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针对外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以及拥有长期稳定工作的普通外籍人员,主要措施有: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五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四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六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针对外籍华人推出更为宽松便利的入出境、停居留和永久居留政策,主要措施有: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五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本省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五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本地连续工作满四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针对外籍留学生和外籍学生到中国创业实习,提供优越的政策利好和孵化支持,主要措施有: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中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两至五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以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据财新记者梳理, 2016年1月,公安部推出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方面,政策中包括为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设立申请永久居留“直通车”。其中,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公安部在中关村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并缩短审批期限;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企业连续工作满四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外籍青年学生,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在中关村短期实习,允许在京高校外国留学生在中关村进行兼职创业等。

此外,据了解,2015年7月以来,公安部陆续出台了支持上海科创中心、福建自贸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的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涉及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

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称:“这些便利政策有力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公安部提炼出社会反响好的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在国家有关自贸区及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实施。”该负责人表示,推广实施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发展,激发外籍华人创新创业热情,支持外籍青年学生创业,将对有关区域进一步吸引聚集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也将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

针对此次新政,公安部称将会同天津、河北等地政府做好上述政策实施准备工作,明确申请流程和操作办法,力争做到条件明、材料少、程序简、效率高,确保推广工作落地见效。        

本文摘自:千人计划网